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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有效性开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提升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北京市相关文件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本所按照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招办的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细化复试流程,规范复试程序,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优化复试管理服务,科学设计考查内容,保证复试质量,统筹做好复试的各项工作。
1.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评分,综合素质考核结果确定明确等次。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所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研究生部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对复试小组及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与评判标准,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复试公平公正,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三、考生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招办复试基本要求,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定相同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本所2026年复试的考生须达到以下分数要求: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65分,报考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73分;同时,各科成绩均须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分数线,即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3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中国科学院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项计划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仅限总分,不设单科要求。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时间及安排见复试通知。
五、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为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并根据本所的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一)主要内容
1. 专业笔试(程序设计、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
2. 英语听力、口语(非英语专业);
3. 综合面试(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
专业素质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
(1)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身心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主要方式
1.专业笔试
专业课笔试原则上按照专业知识综合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程序设计(40分)、操作系统(40分)和计算机网络(2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英语听、说测试
(1) 测试形式
复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即时独立评分。
(2) 测试时间
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掌握在10分钟左右为宜。
(3) 测试内容
回答问题、按图即兴演讲等,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
(1) 面试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相关研究方向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2) 面试采用问答形式。复试专家将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进行全面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3)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位复试专家需对考生表现进行书面记录,并当场独立评定分数。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所有复试专家给定成绩的平均分。为确保各面试小组评分的可比性与一致性,各组均采用统一的量化评分标准。
(4)面试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复试专家对本组考生得分情况进行复核。如发现个别复试专家评分存在明显异常,全体复试专家对照书面记录及全组考生得分情况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复试专家重新独立评分,并按计分原则计算得出考生的最终专业面试成绩。
(5) 如有必要对考生作进一步考查时,可依据相关程序另行组织专业面试。
综合面试考核贯穿于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审查、政治审查及复试全过程各环节。
六、身体健康体检
1.被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自行体检,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纸质体检报告原件。报告具体要求如下:须包含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与体检表之间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寄送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东路16号,何老师(收),110168,024-24696138(为确保时效,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2.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考生需携带及提交材料清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准备下列材料,并于复试报到当日现场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所提交材料将用于考生资格审核,其中证件类原件、证书类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当场返还,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政审表原件及个人自述表原件留存归档。
1.准考证。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往届考生须准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应届考生须准备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教育部认证的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方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档案”);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档案”)(复印件)。
6.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
7. 政治审查材料原件请点击下载。该材料须由相应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并保持信封密封状态,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应届毕业生的政审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的政审材料,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如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则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
8. 能够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有效成绩单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6)成绩单、雅思(IELTS)、托福(TOEFL)、GRE考试成绩单等。
9.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10. 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获得的主要奖项、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 考生简历及个人自述表请点击下载(原件)。
12. 其他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请选择性提交,如个人作品集、研究报告、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八、拟录取成绩的确定及拟录取原则
1.拟录取排名办法
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20% + 综合面试成绩*20% + (听力+口语成绩)*10%
研究生部根据考生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该名单经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2.复试中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
(2)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
(3)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实行合格制,其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均具有一票否决权。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凡复试成绩未达到本所拟录取要求的考生,本所将予以及时告知。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